雖然在飛機上待不到一天,7月30日凌晨從舊金山出發的飛機,竟然8月1日早上才到台灣。感覺上像是在飛機上睡了一覺後,7月31日便消失了。

不過,雖然回到了台灣,有一件重要的事我得在短短的3天內完成--申請好加拿大簽證,然後在8月4日飛去多倫多!

由於加簽的手續需要兩天,第一天上午9到11點送件,第二天下2到4點領件。也就是說,我星期一送件失敗的話,就只剩星期二可以送件了!這種只有一次失敗機會的任務,我有可能如期完成嗎?



2006年8月1~3日

我約莫在凌晨抵達台灣,回到中壢時已經是6點天剛亮的時候了。

7點時媽媽打電話說他們要從台中上台北,可以順便送我去加拿大駐台辦事處。不過,我打算7點就出發,這樣應該會比較早到。

到了辦事處要審件時,櫃台小姐說我因為換護照未滿3個月,所以要附上近5年之出入境證明。於是,我就這樣失去了一次的機會,萬一明天再出問題的話,就來不及上飛機,我就得在機場補位了。

既然已經到了台北,就去一下出入境管理局申請一下證明文件,順便在那裡登記役男出國報備。(上次去美國時,海關阿姨說不一定要回戶藉所在地的區公所登記,也可以去出入境管理局辦理。)

媽媽他們也辦完事,就到管理局跟我碰頭。沿路隨便找了一家沒有冷氣的小吃店吃午餐,吃得汗流浹背!

幸好,回中壢時可以讓他們載回去。而我回去的第一件事情就是--補眠!

第二天早上我仍是一早就出發,不過晚了半小時到--約在九點半到達半事處--卻排隊等到快十一點才輪到我!前一天我九點多抽號碼牌,十點就可以審件了。無論如何,送件上都沒什麼問題,是不幸中的大幸。

第三天下午,緊張的時刻來臨,能不能出國就看我是不是能拿到簽證了!流程上寫的是:「如需補件或面談,會在領件時得知。」萬一還要面談的話,我就搭不上隔天早上的飛機了!

幸運的是,我不需要補件、也不需要面談。拿到簽證時真的太開心了!



就這樣,2006年的夏天,短暫在台灣停留3天後,又得離開台灣了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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